牧原股份(002714) -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自律监管规则以及《牧原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 司债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人加强信息 披露的工作,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 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公司债券的发行及存续期信息披露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发行的, 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作为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主体,在 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存续期内,对公司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可 能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