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0027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牧原股份牧原股份(SZ:002714)2025-12-09 10:3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牧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牧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离任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牧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 期届满、解任等情形。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程序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