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发教育(300559) - 公司章程(2025.12)
佳发教育佳发教育(SZ:300559)2025-12-09 10:33

公司上市与股份 - 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核准首次发行1800万股,11月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99514567股,注册资本为399514567元[11][18] - 袁斌等股东认购股份情况及占比[18]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收购股份的注销、转让时间及持股比例规定[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等股份转让限制[2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的相关维权权利[36][37]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公司控股股东等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占用公司资金等[40][41] - 控股股东质押、转让股份的相关规定[44][45]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须股东会审议[45] - 非关联交易等满足特定标准须经股东会审议[4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临时股东会规定[52] - 股东会投票时间、股权登记日等规定[63][6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4] 公司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55]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规定[155]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及情形规定[158][159][161]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8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的通知债权人及公告规定[182][184][185]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续聘提前15天通知[171] - 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的相关手续[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