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核准首次发行7600万股,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1100.2781万元[9] - 公司由河北华通线缆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股本29455.21万股[19] - 发起人张文勇、张文东、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分别认购10129.21万股、8287.54万股、4287.03万股[19] - 公司股份总数为51100.2781万股,均为每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1]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7]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表决违法60日内可请求撤销[4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可对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董高造成损失行为提起诉讼[4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主体诉讼或自己名义诉讼[44]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3]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3]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9][49][6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59][49][6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连续90日以上持有该比例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主持[50][61][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64][6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6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6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2]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2] - 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1名[103]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4]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5][126] 交易与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须报董事会批准[13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4] - 交易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或绝对金额低于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13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等情况的关联交易,可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136]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会决议[13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71]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71][17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1]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工作[18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和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88]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经董事会决议[19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8][199][200]
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