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升股份(60341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友升股份友升股份(SH:603418)2025-12-09 09:32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3]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的当日预报重大信息[23] - 报告人应于每年年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提交下一年度工作计划[24] 报告变更要求 - 工作计划执行变更时报告人应第一时间通知证券事务部[24] - 意向书或协议重大变更等情况应及时报告[25]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需及时报告并每隔30日汇报进展[25] - 报告人持续关注信息进展,出现特定情形应第一时间报告[25] 报告资料要求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应包含多类文件资料[28] 报告责任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30]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含多种情形[32]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