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升股份(60341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2月)
友升股份友升股份(SH:603418)2025-12-09 09:32

资金占用制度 - 制定制度避免控股股东等占用公司资金[2] - 明确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及非经营性占用情形[2][3] 责任与报告机制 - 财务负责人拒绝侵占指令并向董事会报告[5]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3] - 审计委员会发现资金占用督促披露追讨,不符向交易所报告[12] 担保与股东会机制 - 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股东回避表决[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2] 资金管理与清欠 - 公司及子分公司按月编制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汇总表[10] - 发生资金占用制定清欠方案,报告监管部门并披露信息[12] 违规处理与清偿 - 对协助侵占资产的董事、高管视情节处分[15] - 全体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5] - 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15] - 违规致投资者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5]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严控非现金资产清偿[15] 以资抵债流程 - 经提议和批准可“红利抵债”偿还侵占资产[12] - 聘请中介评估符合条件资产定价[15] - 独立董事会议审议以资抵债方案或聘中介出报告[17] - 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批准,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1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