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升股份(60341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友升股份友升股份(SH:603418)2025-12-09 09:3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具备相关知识经验且至少符合条件之一[5] - 多种法规规定及市场禁入等情况不得担任董事[6] - 近36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等不良记录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5]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5] 补选与辞职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 - 独立董事辞职应履职至新任产生[14] - 董事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16]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8]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2]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7] 公司支持 - 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5]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会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资料保存至少10年[36]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41] 津贴与责任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41]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1] 报告与披露 - 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4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42] 其他 - 独立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忠实义务2年内有效[4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