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4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3800万股[3] - 修订后注册资本为1415267079元,股份总数为1415267079股[3][7] 股份交易与限制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0] - 董事、高管就任后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 [1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1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19]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公司治理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5至9人[46]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再由董事会按程序决定[47] 董事与高管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0]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5]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5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58][5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62]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74][75]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并担任召集人[7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8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4]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89]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90][91]
清新环境(002573)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