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服(30045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深信服深信服(SZ:300454)2025-12-09 08:3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6]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11] - 近36个月内受特定处罚或谴责批评者不得为候选人[11][12]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6] 信息报送与处理 - 董事会最迟在发布选举通知时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材料[15] - 不符合任职条件,董事会30日内解除其职务[18]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8][19]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9]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3]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6]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24] - 履职应制作工作记录,重要内容可要求签字确认[29] 资料保存与披露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 应在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34]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4]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7]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报销费用[37]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