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柴股份(30103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任召集人[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相同,每届不超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4] 委员会职责与程序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提名需经多步程序[11][12]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召集主持[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高管列席[13] - 会议有记录,材料提交董事会,参会人员有保密义务[13]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解释,与法规冲突按后者执行[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