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柴股份(3010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新柴股份新柴股份(SZ:301032)2025-12-09 08:16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和高管辞职报告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6] 离职手续 - 董事、高管应于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11]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1] 信息申报与义务 - 董事、高管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1] - 董事、高管其他义务持续期至少在任期结束后两年内有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