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柴股份(3010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柴股份新柴股份(SZ:301032)2025-12-09 08:16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4] 任期规定 - 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4] 会议规则 - 经主任委员或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9]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10] 考核与薪酬 - 董事和高管提交述职报告,委员会考核并制定方案报董事会[11] 细则生效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通过后生效,与法律不一致按后者执行[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