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脉阳光(02522) - 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一脉阳光一脉阳光(HK:02522)2025-12-08 22:17

Jiangxi Rimag Group Co., Ltd. 江西一脈陽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江西一脈陽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委員會」)的職權範圍(「職權 範圍」)載列如下。 1.1 委員會的目的旨在向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就釐定董事及本公司 高級管理層的薪酬政策和架構(包括薪酬待遇、花紅及其他報酬)作出建議, 為制定薪酬政策設立正規且透明的程序,評估董事及本公司高級管理層的表 現,審批激勵計劃及董事服務合約條款,以及建議全體董事及本公司高級管理 層的薪酬方案。 2. 組成 3. 會議 1 2.1 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不時委任,須由至少三名成員組成,其中大多數成員須為 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不時 規定之獨立性要求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2.2 董事會須委任一名委員會成員擔任主席(「主席」),該名成員必須為獨立非執 行董事。 3.1 除本文另有說明外,本公司章程(「章程」,經不時修訂)所載規管董事會議與 議事程序的條文適用於委員會會議和議事程序。 3.2 委員會成員可親自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