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09696)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8 13:39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4] 委员提名与召集人 - 委员提名方式有三种,召集人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经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并报董事会批准[5] 人数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新委员,未达前暂停行使职权[7]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五工作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2]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委员履职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职,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18] 关联交易审议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需过半数非关联委员出席,建议或提议须经非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则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异议处理 - 超过半数董事会成员对报告等存在异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表决,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参与提议[24]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5] 会议准备与召集 - 战略发展部负责会议前期准备、文件编写及内部审批,董事会办公室将审批通过文件提交召集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召集会议审议[20] 决策条件与表决方式 - 决策须依赖特定条件满足,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签字方式,主持人统计并公布结果[21] 决议生效与修改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生效,未经合法程序不得修改[23] 细则实施与解释 - 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