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300283)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温州宏丰温州宏丰(SZ:300283)2025-12-08 12:46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2月修订[1] 突发事件分类 - 分治理、经营、环境、信息四类[4][5] 应急领导与信息处理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裁、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8] - 总部设24小时值班电话接收预警信息[11] - 预警信息传递需多环节汇报[11][12] - 董事会秘书判断预警信息是否需披露[12] 事件处置 - 发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控制事态[14] - 治理类事件约见大股东等处置[14] - 经营类事件了解财务状况等处置[15] - 环境类事件调查环境并调整经营策略[15] 后续处理 - 可聘请独立专业机构协助解决突发事件[17] - 结束后消除影响、解除应急状态并总结教训[17] - 各部门及时修订应急预案[18] -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善后意见,上报获批后执行[18] 其他规定 - 相关人员恪守保密原则、履行职责[18] - 及时上报证监局及有关政府部门[19] - 下属部门做好应急保障工作[21] - 表彰奖励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23] - 处分失职渎职责任人,犯罪移送司法[23]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