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300283)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特定对象 - 特定对象包括证券相关业务机构和个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等[2] 重大信息 - 重大信息涵盖公司业绩、收购兼并、股票发行等方面[3] 信息披露与接待制度 - 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避免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10] - 业绩说明会等会议应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信息[10][11] - 特定对象来访需预约、登记并签署承诺书[11] - 公司核查特定对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2] - 再融资计划要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3] - 重大事项未披露前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对方签保密协议[14] - 接待活动发布应披露重大信息需及时报告并正式披露[14] -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六项原则[6] - 接待及非授权人员违反制度致重大损害需担责[16]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制度应担责[16]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预约与接待信息 - 可在工作日9:30 - 11:00、14:00 - 17:00电话预约来访[21] - 可通过邮箱zqb@wzhf.com进行来访预约[21] - 公司联系地址为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5600号[21] - 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30 - 11:00、14:00 -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1] 调研承诺 - 调研承诺有效期需填写起止年月日[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