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事特(301446) - 经理人员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 | |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人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经理人员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规范公司经理人员的行为,确保经理人员 依法履行职权,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经理人员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第三条 经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 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