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00288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业务管理 - 财务部为委托理财业务职能管理部门,每月至少与受托方联络一次[2] - 审计部为监督部门,每季度审查业务情况[12] 资金与产品规定 - 委托理财用闲置资金,不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5]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非保本、不质押[6] 额度与披露 - 单日最高理财余额不超审议批准额度[8] - 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 报告制度 - 财务部每季度后十日、每年结束后十五日内报告理财情况[12] 风险处理与制度实施 - 发现不利或不确定因素,二十四小时内通报财总及审计部[15] - 制度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后实施、修订或补充亦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