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达股份(00127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速达股份速达股份(SZ:001277)2025-12-08 11:31

战略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主要职责是研究长期战略和投资决策并提建议,检查实施情况[10]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25] - 委员提名方式同战略委员会[25] - 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26]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26] - 主要职责是审核财务信息等[23] - 可对违规董高提解任建议[29] - 有权接受特定股东请求提起诉讼[33]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34] - 监督内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3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4][45][46] - 异常情况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信息[46] 提名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5]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6] - 负责拟定董高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提建议[58] - 提名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5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77]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87]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7]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7] - 主要职责包括提薪酬建议等七项内容[80] - 董事薪酬政策与制度报董事会同意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管薪酬政策与制度报董事会批准[81] - 薪酬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资料[78] - 对董高考评需经提交述职报告等程序[85] 其他 - 细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9][50][71][72][92][93] - 若与后续规定冲突,以规定为准并修订[91]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30] - 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后两个月内召开[30]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