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达股份(001277) - 公司章程
速达股份速达股份(SZ:001277)2025-12-08 11:31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9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7600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为7600万股[11] 股份转让与交易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2]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3] 重大事项决策 - 重大交易多项指标占比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的50%以上且部分指标超一定金额,须经股东会审议[37]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2名[83]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3] 审计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4] 利润分配 - 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8]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同[118]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0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5]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34]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40] - 公司合并、分立等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40][14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