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变动 - 2025年12月8日董事会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取消监事会后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经营范围调整 - 经营范围新增交直流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研发设计业务,原矿产资源相关业务部分列为许可项目[4] 股权结构 - 王建裕持股2400万股,占总股本40%;王建伟持股2160万股,占36%;王盘荣持股1200万股,占20%;周跃持股240万股,占4%[5] 公司设立与资本 - 2011年6月30日无锡中电电机有限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40,823,513.55元,按2.3471:1比例发起设立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6000万元出资,80,823,513.55元转入资本公积[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7]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 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7]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8] 重大事项审议标准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11] - 非日常业务经营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11] - 非日常业务经营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1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38]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39]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31]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31]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7]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32]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4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3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34] 公司报告披露 - 公司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7]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3] - 公司作出合并、分立、减资决议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法定媒体公告[43]
中电电机(603988) - 中电电机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