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00237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人员聘任与任期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人员职责与限制 -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财务负责人按时编制财务报告并保证真实性[11] - 总经理及高管离职后对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6] 特殊情况处理 - 总经理暂不能履职,代职超三十个工作日由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9] - 高管遇决议问题、经营环境重大变化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1][12] - 遇重大事故,总经理及高管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秘[22] 业务审批权限 - 500万元以下一般性业务合同由总经理签署[17] - 50万元以下且单月累计不超200万元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支出由总经理审批[17] - 10万元以下日常费用支出由总经理审批[17] 会议与报告 - 三分之一以上高管提议,总经理应召开临时办公会议[17] - 总经理年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可质询[22] - 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向董事长报告经营计划[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