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002370)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亚太药业亚太药业(SZ:002370)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其他事件。 (二)经营类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 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需要采 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归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