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00237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业务规则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 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 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 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