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002431) - 《子公司管理办法》
棕榈股份棕榈股份(SZ:002431)2025-12-08 10:46

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不含),或持股不超50%(含)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等情况的子公司[2] - 参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超50%(含)且无控制性影响的子公司,持股5%及以下且无重大战略协同需求可不委派人员[2,7,8] 人员委派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数量原则上应占董事会成员总数半数以上[7] - 委派人员表决应按公司决策意见进行,个人意见不一致可说明或反映[10] 整改清退 - 参控股子企业连续亏损三年及以上,须按规定进行整改或清退[14] 事项审批 - 子公司重大事项提报需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提供子公司内部审批文件和委派人员决策意见[12] - 子公司需提报上级单位批复事项由投资管理部门协助,评估报告备案由财务管理部门协助[12] 产权登记 - 涉及国有产权登记/变更登记由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办理[13] 章程管理 - 子公司章程制定与修订需以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为依据[14] - 子公司章程需参照范本,拟定或修订后经审核、审批,变更需重新履行流程,登记后上传[15] 人力制度 - 控股子公司人力制度由公司人力部门监督指导,应报告重要事项,经营管理层签责任书[17] - 参股子公司人力制度报公司人力部门备案[17] 财务制度 - 子公司应制定完善财务制度,及时报送财务信息,控股子公司预算需审批执行[18] 业务经营 - 子公司应在规定范围内经营,总经理编制报告和计划,控股子公司规范经营并汇报[20] - 参股子公司业务管理方案及重大事项决策结果报公司备案[21] 审计监督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子公司应配合,执行整改意见[23] 风控机制 - 子公司应完善合规风控机制,重大风险事项金额达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净资产10%或等值人民币1000万元(孰低为准)需报告[25] 责任追究 - 子公司经营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相关负责人将被严肃处理并终身追责[27] - 公司委派人员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害应担责,子公司违反章程规定相关主体担责[28] 办法执行 - 办法规定与法律等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执行[30] - PPP项目公司管理另有规定从其规定[30] - 公司现行规章制度中涉及子公司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互为补充[30] - 办法所列单位或部门名称以实际为准[30] 办法解释 - 办法由公司投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解释[31] - 涉及各职能部门专业管理范畴内容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解释[31] 办法生效 - 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