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材料(30109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润材料华润材料(SZ:301090)2025-12-08 10:31

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管理与考核董高人员薪酬制度[2]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3] 选举与会议 - 召集人和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董事会等有权提议临时会议[6] 会议规则 - 会议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 - 评价董事报酬时该董事回避[7] 其他规定 - 会议通过属董事会职责的事项,书面提请审议[9] - 可邀请相关人员及外部专家列席,费用公司承担[9]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23年12月26日旧细则废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