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30077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与方案审批 - 负责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考核标准并考核[2]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1]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1] 实施细则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