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30077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惠城环保惠城环保(SZ:300779)2025-12-08 10: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5][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相关主体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期满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12]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评估并披露[9]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提议解除职务[12]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并担任召集人[17]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0]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4] - 履职费用公司承担,津贴标准股东会审议披露[28] - 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