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30026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通光 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 及报送备案工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