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30026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通光线缆通光线缆(SZ:300265)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任职期内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的,董事 会将解除其职务,并及时聘任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相应职务。 第七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 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履行职责应当符合 公司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 围内处理公司事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