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300265)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通光线缆通光线缆(SZ:300265)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审计机 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以及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积极为 独立董事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独立董事应当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对有关重大事项予以关注和 安排实地考察。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要求,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 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 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