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30026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通光线缆通光线缆(SZ:300265)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三分 之一的董事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