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30026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通光线缆通光线缆(SZ:300265)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通光电子线 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 "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的工作及内 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均应当由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占 2 名,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 会计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