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30026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暂缓、豁免披露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 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