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望软件(688083) - 中望软件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中望软件中望软件(SH:688083)2025-12-08 09:45

股本与注册资本 - 2021年2月1日首次公开发行6194.3857万股,3月11日在科创板上市[8] - 2022年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变为8667.4923万股,注册资本变为8667.4923万元[21] - 2023年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变为12130.3799万股,注册资本变为12130.3799万元[22] - 2025年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变为16958.4547万股,注册资本变为16958.4547万元[24] - 2025年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总股本变为16964.6246万股,注册资本变为16964.6246万元[24]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5]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应书面请求[43] - 股东有权在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时,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45]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3]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才可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7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与1名职工代表董事[12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需在10日内响应[139]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8]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91] -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194]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