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6]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8] - 股东会审议提案变更视为新提案,不能在本次股东会表决[26] 通知与变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9]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1] - 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3]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有规定范围,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关联交易事项由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可生效[24] - 股东违规买入超比例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27]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27] 特殊情况 - 公司一年内购买等重大事项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需特别决议通过[24]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等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25] 会议其他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18] - 会议记录应记载相关内容,保存期限为永久[2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28]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9]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0]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生效,2018年5月15日旧规则废止[33] 公告说明 - 公告或通知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披露信息[33]
国电南自(600268) - 国电南自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