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600268) - 国电南自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制度通过时间 - 制度于2025年12月8日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1] 董高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及现任董高人员在特定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身份信息[4] 董高人员持股变动披露 - 董高人员持股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披露[5] 董高人员减持规定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均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7] - 因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8]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等多种情形下不得减持股份[9]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2] 董高人员买卖股份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0] 违规处理 - 董高人员违规短线交易,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10]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3] - 当年可转但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次年可转股份计算基数[13] - 董事和高管自实际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及新增持股[13] - 增持主体首次增持前提前披露增持计划,应参照相关规定[13] - 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等义务[13] - 买卖股票违反制度及法规,应承担法律责任[15]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7]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以相关规定为准[1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 制度生效与废止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2007年6月29日旧制度废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