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靠股份(30100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2]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本次选举董事人数之积[3] -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投票权数分别按对应规则计算[4] 投票有效性及当选规则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或所投候选董事超应选人数,投票无效[4]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投票总数二分之一[4] 缺额及相同票数处理 - 当选人数不足按不同情况进行后续选举[5] - 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按规则再选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