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14.6667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11.4835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211.483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2] 股权结构与股东权益 - 发起设立时,应发祥、薄玉娟各持股7105000股,占比35.525%;句容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5790000股,占比28.950%[20][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31]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1] 股份回购与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部分情形回购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部分不超过三个月[2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6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非独立董事六名(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13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4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4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9]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184]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或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85][186] 其他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96][197] - 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等进行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197][198]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工作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根据相关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98][199]
骏成科技(301106)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