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002167) - 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东方锆业东方锆业(SZ:002167)2025-12-05 12:47

制度修订 - 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5日修订[1] 审批条件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人民币等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额度管理 - 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理预计并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超额度需重新审批[7]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为经办部门,负责可行性分析等工作[10] - 销售、采购等业务部门为协作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10] - 审计部门为监督部门,定期审查并防范操作风险[10] 业务要求 - 及时跟踪净敞口价值变动并评估套期保值效果[15] - 制定应急处理预案,设定止损限额并明确业务流程[15] 信息披露 - 外汇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时需及时披露[17] 档案管理 - 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关档案由财务部门保管,保存期限为十年[18] 其他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20] - 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抵触时执行后者规定[2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