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租赁(01601) - 补充公告 订立基金合伙协议之进一步公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人员推荐 - 中关村协同原推荐一名委员,修订后推荐两名[3] - 北京中诺原推荐两名委员,修订后仍推荐两名[3] - 基金从外界聘用委员数量不变,仍为两名[3] 收益分配 - 执行事务合伙人特定收益原30%给中关村协同,70%给北京中诺,修订后各50%[4]
投资决策委员会人员推荐 - 中关村协同原推荐一名委员,修订后推荐两名[3] - 北京中诺原推荐两名委员,修订后仍推荐两名[3] - 基金从外界聘用委员数量不变,仍为两名[3] 收益分配 - 执行事务合伙人特定收益原30%给中关村协同,70%给北京中诺,修订后各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