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润新能(301636) -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泽润新能泽润新能(SZ:301636)2025-12-05 11:0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部门、人员和外部单位或个人[2] 信息报送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监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3] - 公开披露年报前不得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年报统计报表[7] - 按规定报送资料或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审批[8] 保密要求 - 董事等人员对定期和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有保密义务[6] - 对外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要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要求签署回执单[9]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7] 违规处理 - 信息泄露外部单位或个人应通知公司,公司向监管机构报告并公告[9]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信息致公司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