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330,883.3844万元人民币[20] - 保荐代表人为李爱清、魏尚骅,协办人为刘耀民,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张兴华等[10][13][15] 股份情况 - 2025年9月30日,有限售条件股份为65,716,900股,占比1.99%;无限售条件股份为3,243,116,944股,占比98.01%[21] - 本次发行后,有限售条件股份为249,446,018股,占比7.10%;无限售条件股份为3,265,602,896股,占比92.90%[21]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1,028,969,371股,占比31.10%[23] 财务数据 - 公司历次筹资净额合计176,079.36万元[25] - 2024年现金分红1,025.98万元,占净利润比例9.70%;2023年现金分红2,756.77万元,占净利润比例37.64%[27] - 最近3年累计现金分红3,782.75万元,占最近3年年均净利润比例42.33%[27] - 2025年9月末资产总额1,103,978.08万元,负债总额543,101.56万元,股东权益560,876.52万元[28] - 2025年1 - 9月营业总收入599,993.73万元,净利润11,198.51万元[31] - 2025年1 - 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61.87万元[31] - 2025年1 - 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4,809.45万元,2024年度为43,402.81万元,2023年度为6,250.36万元,2022年度为35,886.62万元[32] - 2025年1 - 9月综合毛利率为12.73%,2024年度为13.42%,2023年度为11.80%,2022年度为15.19%[33] - 2025年1 - 9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2%,2024年度为1.90%,2023年度为1.32%,2022年度为1.65%[33] - 2025年1 - 9月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为0.32元/股,2024年度为0.13元/股,2023年度为0.02元/股,2022年度为0.11元/股[33] 业务数据 - 报告期内公司储能电池热管理设备业务净利润分别为9618.68万元、3362.95万元、 - 2109.78万元和 - 180.13万元[72] -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15.19%、11.80%、13.42%和12.73%[73]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169596.69万元、169337.36万元、169063.17万元及168859.40万元[7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95852.08万元、214224.82万元、161667.56万元及145797.3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6.66%、27.58%、23.41%及24.27%[77]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经营性应收款项合计净额分别为286895.95万元、303841.79万元、360483.80万元和325702.4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9.05%、39.12%、52.19%和54.22%;2022 - 2024年末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6.05%、44.34%和44.29%[8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受限货币资金分别为106496.07万元、151687.76万元、72169.92万元和26032.57万元,占当期货币资金金额为65.31%、74.94%、58.10%和29.90%[81] -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营业收入分别为193737.12万元、207299.99万元、222830.47万元和148023.6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1.10%、30.25%、27.38%和24.67%[82] - 2022 - 2024年公司汽车空调压缩机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9.4%、20.1%、28.1%,排名均为第二[88] 市场数据 - 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3128.20万辆和3143.60万辆[89] - 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1288.80万辆和1286.60万辆,同比增长34.4%和35.5%[89] - 2024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89] 发行相关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2025年4月1日[8] - 发行对象为发行人控股股东长江一号产投和楚盛投资,不超过35名(含35名)[43][62]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62] - 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66] - 长江一号产投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63] - 本次发行已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83]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89] 风险提示 - 本次发行存在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87] - 募集资金到位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增长幅度,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风险[86] 审批流程 - 项目于2024年12月31日得到保荐及并购重组立项委员会审批同意[38] - 2025年7月2 - 4日,投行委质控部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7月15日项目组提出底稿验收申请,7月16日出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39] - 2025年7月17日内核部发出内核会议通知,7月24日内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参加会议内核委员7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推荐[41] 中介机构 - 聘请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52] - 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53] - 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会计师[53] - 聘请多家境外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3]
奥特佳(002239)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