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特科技(92012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制度审议 - 公司2025年12月4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会议规则 - 召集人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5]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6] - 表决一人一票,有多种表决方式[6] 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审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经会议过半数同意[7] 信息披露 - 行使职权及会议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应披露情况[8][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11]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