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0009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满足特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提议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10日内反馈[7][8][9]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8][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2]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2]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4]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有时间限制[16] - 违规买入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 股东会通过相关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6]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7] - 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或裁定前执行决议[28]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应及时处理并披露信息[28] - 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30]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30] - 规则是《公司章程》附件,与章程不一致以章程为准[30]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