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301167)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制度 -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于2025年12月5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 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有明确界定[6] - “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决策前需调查研究论证及合规审查[8] - 提交会议审议议题由主办部门拟定意见方案并履行审签流程[9] - 决策会议按规定人数召开,不同会议有不同决策方式,有分歧一般暂缓[9] - 紧急情况经党委书记、董事长同意可临机处置,事后报告追认[9] - 会议决定内容完整记录存档,纪要或决议由主持人或负责人签发[10] - 决策事项按分工实施,重大调整重新履行程序,不利变化及时处理[12] -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为实施主要责任人,纪委加强监督检查[15] - 七种情形致企业后果应追究责任,参与决策人员担责,符合条件可免责[17] 决策权限 - 贯彻党中央部署等重大决策党委会研究讨论,董事会决定[21] - 党建工作党委会研究决定[21][22] - 发展战略等多事项党委会研究讨论,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22][23] 交易及财务指标 - 购买资产等交易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情况需党委会、董事会研究讨论,股东会决定[2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项指标有规定[24][25] - 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等多项财务指标有规定[27][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