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00213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天津普林天津普林(SZ:002134)2025-12-05 10:47

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3至7名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6] - 提名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21]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3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51] 委员产生 - 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21][36][51] 主任委员 -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产生[6] -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21] -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报董事会批准[3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报董事会批准[51] 会议要求 - 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21][44][5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4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定期开会,提前三天通知,可豁免[58] 任期规定 - 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届满连选可连任[6][21][36][5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为其提供财务指标等材料供决策[56]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先述职自评,再评价提报酬报董事会[56] 实施细则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