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80%[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40%[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20%[5] 公积金提取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5]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 重大资金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5000万元为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6] 分红限制与说明 - 特定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占总资产50%以上,不分红或分红低于净利润50%需说明依据和规划[7] - 现金分红金额达或超当期净利润100%且达或超当期末未分配利润50%,需披露偿债等内容[18] - 最近年度审计报告有问题且实施现金分红,或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80%、当期经营现金流净额为负且现金分红超净利润50%,需披露分红方案合理性[18] - 公司合并和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报告期内盈利但不分红或分红低于当年净利润30%,需披露原因等内容[18][19] 政策调整与审议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 利润分配原则与时间 - 按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比例[5] -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事宜[17]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在年度报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4][17] - 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方案有独立意见的权利,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理由并披露[14] - 股东会审议前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答复问题[14] - 审计委员会关注董事会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正[14] 制度废止与生效 - 2024年4月16日发布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同时废止,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21]
高德红外(002414)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