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精密(00242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胜利精密胜利精密(SZ:002426)2025-12-05 10:32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3] 报告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披露[1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比等多种情况达标准需报告披露[1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报告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等达标准需报告披露[15] 重大事项披露 - 诉讼涉案金额等达标准需披露[17] - 营业用主要资产情况超30%需披露重大风险[17] - 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等需披露[20] 报告时间要求 - 董事长等认为必要时2个工作日提交文件[23] - 超约定交付期限未完成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25] - 第一时间指获知信息当天不超24时[29] - 及时指事件发生起两个交易日内[30] 制度相关 - “以上”“超过”含本数[3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