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人员配置 - 公司内部审计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7]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内部审计检查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2] 内部审计计划与报告提交时间 - 内部审计部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3] - 内部审计部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3] - 内部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3]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14] 特定事项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19]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20]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20] 内部控制报告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6]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要求其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7]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符合条件媒体上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审计报告[27] 内部审计考核与奖惩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其工作绩效[29] - 对有突出贡献的内部审计人员和有功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31] - 对阻挠审计等行为的直接责任者给予处分,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31] - 对内部审计人员违规行为视情节给予批评、处分或制裁[31]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5]
胜利精密(002426)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